广东深圳: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文章出处:深圳新闻网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10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消委会”)将深圳市贝比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晨才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跑路”、未按约定退还消费者预付款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通过深圳信用网公开披露。
据了解,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5531宗,同比下降56.88%,其中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停业或关门跑路的投诉有644宗,同比下降81.66%,占预付式消费投诉总量的11.64%。
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不良经营者“跑路”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企业进行消费;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预付周期;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前,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退费规则等条款,详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保存活动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据悉,深圳市消委会将通过失信企业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珍爱企业信用“羽毛”,切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5531宗,同比下降56.88%,其中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停业或关门跑路的投诉有644宗,同比下降81.66%,占预付式消费投诉总量的11.64%。
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不良经营者“跑路”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企业进行消费;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预付周期;签订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前,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退费规则等条款,详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并保存活动页面截图、支付记录及其他相关消费维权凭证;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据悉,深圳市消委会将通过失信企业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珍爱企业信用“羽毛”,切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