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
7月4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表示,2018年立项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
制定电商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是商务部在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
今年1月份,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消费市场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成长性好,这是加快发展的最大优势,商务部将重点抓好提升城市消费、促进乡村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创新流通发展和优化消费环境5方面措施。
其中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王斌提出,重点在商务领域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制定电商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进一步推动重要商品的追溯体系建设。
7月2日,商务部“一促两稳”发布会上,对2019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其中第四项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法》相关配套法规,制订电商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以加强信用管理为核心,健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显示,该规范结合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组成要素,档案要素的质量保证进行规范,同时利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公共信息、社会信息及其他信息要求,对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提出对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与持续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电子商务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信誉度。该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
具体而言,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基础信息(包括注册信息、知识产权、联系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交易信息、财务信息、经营风险信息);公共信息(包括行政管理信息、司法信息、资质资格及认证认可信息、荣誉信息、不良信息、信用修复信息);社会信息(包括专业信用评价信息、市场信用评价信息、联合奖惩信息);其他信息。
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内容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较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内容一般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内容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