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信用领域大事记
文章出处:新华信用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04
一、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公开征集信用修复进度不一致等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
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告》征集的线索中涉及如下与“信用”相关的情形:政务数据不共享。有关地方和单位系统不联通、数据难共享,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不到位,数据共享核验事项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不同信用管理平台之间信用信息不联通、信用修复进度不一致。
二、交通运输部: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激励机制
2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 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保障措施”部分内容中提出,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示范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中央一号文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月3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水利部: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
2月5日,水利部公开发布《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指出,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查处整改,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研究制定取水计量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
五、国家发改委公布最新征信服务收费标准
2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明确,《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征信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30元/件·年);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10元/件·次);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10元/件·次)。
六、商务部等5部门:各地应建立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
2月8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出口秩序。优化监管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七、交通运输部发文部署2023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
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2023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通知》指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全国水运工程领域的信用评价、评奖评优等活动的重要信息来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要组织从业单位严格按照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要强化监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确保高质量完成信用评价工作。
八、市场监管总局下达2023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 5项涉及信用
2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下达2023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其中,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息数据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数据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字典、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规范等五项标准项目与信用相关。
九、国家标准委: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
2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新型标准体系、着重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支撑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十、国务院: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 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月19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农业农村部:扩大农产品信用监管覆盖范围
2月20日,农业农村部公开发布《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覆盖范围。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丰富拓展制度性治理方式。
十二、自然资源部:对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加强信用管理
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公开发布《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提出,切实用好监管服务平台。要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等有关财政出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以及荣誉奖励评选、推荐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地勘单位的信用信息,提升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
十三、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工程施工领域信用管理台账
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从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合同管理、行为管理等方面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管理办法》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包人应当建立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承包人和分包人进行信用评价。
十四、国务院专题学习会:完善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
2月26日,国务院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为主题,进行第六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会上提出,要加强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细化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深化财税、统计等方面改革,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国家医保局曝光26家失信医药企业
2月27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发布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6家医药企业情况,其中22家医药企业评级为“严重”,4家医药企业评级为“特别严重”。此次公布的失信医药企业情况评级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六、2024年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布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自2021年12月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后,每年度对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
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告》征集的线索中涉及如下与“信用”相关的情形:政务数据不共享。有关地方和单位系统不联通、数据难共享,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不到位,数据共享核验事项仍要求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不同信用管理平台之间信用信息不联通、信用修复进度不一致。
二、交通运输部: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激励机制
2月2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 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保障措施”部分内容中提出,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示范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中央一号文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月3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水利部: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
2月5日,水利部公开发布《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指出,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查处整改,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研究制定取水计量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
五、国家发改委公布最新征信服务收费标准
2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明确,《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征信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30元/件·年);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10元/件·次);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10元/件·次)。
六、商务部等5部门:各地应建立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
2月8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本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出口秩序。优化监管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七、交通运输部发文部署2023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
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2023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通知》指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全国水运工程领域的信用评价、评奖评优等活动的重要信息来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要组织从业单位严格按照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要强化监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确保高质量完成信用评价工作。
八、市场监管总局下达2023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 5项涉及信用
2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下达2023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其中,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息数据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数据规范、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字典、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规范等五项标准项目与信用相关。
九、国家标准委: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
2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新型标准体系、着重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制定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失信信息分类、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国家标准,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支撑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
十、国务院: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 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月19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十一、农业农村部:扩大农产品信用监管覆盖范围
2月20日,农业农村部公开发布《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覆盖范围。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丰富拓展制度性治理方式。
十二、自然资源部:对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加强信用管理
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公开发布《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提出,切实用好监管服务平台。要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等有关财政出资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以及荣誉奖励评选、推荐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地勘单位的信用信息,提升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
十三、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工程施工领域信用管理台账
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从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合同管理、行为管理等方面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管理办法》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包人应当建立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承包人和分包人进行信用评价。
十四、国务院专题学习会:完善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
2月26日,国务院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为主题,进行第六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会上提出,要加强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细化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深化财税、统计等方面改革,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国家医保局曝光26家失信医药企业
2月27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发布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6家医药企业情况,其中22家医药企业评级为“严重”,4家医药企业评级为“特别严重”。此次公布的失信医药企业情况评级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六、2024年版《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布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自2021年12月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后,每年度对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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