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落实信用约束 强化双随机抽查监管
文章出处:信用中国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09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落实信用监管的基础,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上半年,惠州作为广东省自主年报试点地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有力推动惠州市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完成。截至今年6月30日,惠州市应公示年报企业246811户,已公示235996户,年报公示率95.62%,比上年同期增长4.31%;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公示年报19户,已公示19户,年报公示率100%。
为加强年报后续监管,落实“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结束后,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未按规定履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约束管理。截至今年7月15日,全市共有10813户未按规定履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未公示年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对“僵尸户”进行清理吊销。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批次对企业登记事项开展监督抽查,并组织市人社、商务、税务等部门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开展联合抽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企业依法履行义务,积累维护良好信用,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