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力推进信用承诺 加强事前信用监管用软治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硬提升
文章出处: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11
信用承诺是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也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有效的措施,在优化审批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惠民便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珠海市信用办会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信用 承诺”为着力点,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鲜活力。2023年5月,市信用办发布了《珠海市信用承诺典型案例(第一批)》希望将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形成更多具有珠海特色的信用建设成果和品牌。
一、行政监管类信用承诺
(一)强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承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局建立信用承诺监管闭环机制,推动医疗机构自我约束和创新综合监管模式,有效提高了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制度。医疗机构通过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压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在院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消毒产品企业“白名单”信用承诺。对纳入“白名单”管理的消毒产品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核查其是否符合管理条件和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信用承诺书”,同时充分掌握企业的产品生产和卫生质量情况,及时跟踪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动态信息。
(二)推行环卫行业信用承诺,创新城管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珠海市进一步推进实施环卫行业信用承诺制的若干措施》,全面建立环卫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大力推行环卫行业告知承诺机制,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履约践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力提升环卫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承诺,与单位、个人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深化各单位、广大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理念,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各单位、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高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充分发挥信用承诺在创新环卫监管方式的作用。
(三)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承诺 践诺”信用监管。市水务局以“信用承诺-践诺实践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积极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做到“承诺有声”,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引导施工单位签订《珠海市水利工程诚信建设承诺书》;深入强化水利建设市场分级分类监管,做到“践诺于行”,实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评价制度,出台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
(四)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践诺”闭环机制。市财政局通过实行供应商资格条件信用承诺制,以及供应商诚信管理等举措,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闭环机制,全面打造政府采购一流营商环境。采购单位在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供应商只需提供规范格式的承诺函,有效降低供应商因开具证明材料而“多头跑路”所产生的投标成本。为防止实行资格承诺制后,政府采购供应商出现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情况,市财政局将资格承诺与供应商信用挂钩,供应商需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审批服务类信用承诺
(五)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在全省率先出台《珠海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的若干措施》,实现从立项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加大并联审批、广泛推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实行项目开工“零收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具体措施,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业、仓储项目为主)、拿地即开工项目(产业项目为主)、城镇老旧小区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5-1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一般房建类、社会投资一般房建类以及一般产业类项目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间(含技术审查时间)由90、50、38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44、35、13个工作日以内。改革后,珠海市一般产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以内,拿地即开工项目最快2个工作日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全省用时最短。
(六)企业“一诺”获审批,交通“千金”助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在行政审批方面通过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更多的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最大限度盘活社会资源;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化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实行疫情期间诚信企业特殊扶持政策,多措并举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推出“先审批后补报”服务机制。先后印发了《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港口经营许可(客运、危货除外)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容缺告知承诺审批制》,对我市的道路客运站(承诺时限6个月)、普货运输经营(承诺时限6个月)、港口经营许可(客运、危货除外)(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和公路工程施工许可(承诺时限1个月)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度,对一些非关键性材料、短期内能补齐的材料,甚至是一些重要设备如车辆等,只要申请人签订书面承诺,当天即可审批通过;只要申请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兑现承诺事项并补齐材料,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惠民便企类信用承诺
(七)强化“信用修复”机制运用,助力惠民便企。珠海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运用“信用修复”机制,向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企业发放《信用修复证明》,帮助被执企业补齐信用“缺口”,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在黄某等与珠海某物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中,香洲法院向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证明该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凭借《信用修复证明》,顺利获得贷款,生产经营重回正轨。该案例入选广东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香洲法院在个案基础上,制定《关于执行案件中对企业信用修复的指引》,对自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恢复信用,2022年为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屏蔽失信信息153人次,对被执行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15份,帮助失信被执企业“造血重生”,实现保市场主体、稳社会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以“双向承诺书”替代产权证明开展信用办电。珠海供电局为推动重点制造业项目“直接落地”,助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试行企业“双向承诺书”信用办电的通知》,按照“双容双承诺”原则(即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促进项目“先建后验”,实现项目“直接落地”。该举措进一步优化“容缺办电”用电报装机制,拓宽“信用 办电”应用场景,助力支撑珠海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珠海将纵深推进信用承诺应用,完善事前信用监管,用“软治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硬提升”,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信用监管珠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