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已成工行广州分行法律清收的“常规武器”
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将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与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甚至生存空间直接进行联系,加大了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增加了失信人的失信成本,对于督促债务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等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日前,记者从工行广州分行获悉,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案件与存量案件的占比均已超过70%,其中个贷类案件的限制高消费占比更是超过80%;通过运用失信惩戒措施后收回各类资产超过18000万元,促进了法律清收风险资产成效的明显提升。
事实上,早在2018年4月,工行广州分行在总行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失信惩戒亮剑维权”专项活动,初步利用失信惩戒措施促进法律清收风险资产且看到了明显效果。2018年12月,该行在上述专项活动的基础上,主动自我加压,扩大失信惩戒范围,成立诉讼案件管理组,在全辖机构开展全面加强失信惩戒活动,将申请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法律清收工作的重要常规手段,积极拓展失信惩戒措施的适用空间。经过该行的有力推动,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初步实现对“逃废债老赖”的精准打击。
与此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工行广州分行在推动已终本案件重新实施失信惩戒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根据法院目前的操作模式,对于已终本结案的历史案件,由于法院在恢复执行前无法在执行系统上进行失信操作,所以如何促成恢复执行是终本案件失信惩戒工作的一个瓶颈问题。因此,为推动终本案件的批量恢复执行,该行法律部与辖内机构多次和各区法院进行了密切沟通,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今年9月,在荔湾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该行辖属荔湾支行的12件存量终本案件得以在荔湾区批量恢复执行,法院同时将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且实施了高消费限制,实现了该行终本案件通过申请恢复执行实施失信惩戒零的突破。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目前失信惩戒已成为工行广州分行法律清收的“常规武器”。据工行广州分行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发挥“常规武器”的威力,对部分虚假报告或拒绝报告财产的“逃废债老赖”,申请并促进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让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债务人无法瞒、没处躲、赖不了,更好地实现失信惩戒武器对风险资产法律清收的促进作用。